摘要
乳品国家标准“重金属污染物”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案
内容
我国乳品标准有66项,包括产品标准及检验标准。产品标准中对乳品中某些“重金属污染物”含量有明确的限量要求,并针对这些限量要求发布了一系列“重金属污染物”含量检验的国家标准。
国家标准GB 2762-2005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对鲜乳中汞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01mg/kg,铬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3 mg/kg,铅、砷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05 mg/kg,硒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03 mg/kg。国家标准GB 2762-2005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对乳粉中砷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25 mg/kg,铬元素的限量要求为2.0 mg/kg,硒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15 mg/kg,铅(婴儿配方粉)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.02 mg/kg。GB 19644-201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》、GB 19301-201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》中“重金属污染物”限量符合GB 2762的规定。
乳品中“重金属污染物”含量的检验参考GB/T 5009.12《食品中铅的测定》、GB/T 5009.17《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》、GB/T 5009.11《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》、GB/T 5009.123《食品中铬的测定》、GB/T 5009.93《食品中硒的测定》等国家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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